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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证解释学:施莱尔马赫与伽达默尔的初步比较(一)|何卫平
何卫平
在历史上,通常意义的所谓“思想之父”往往和一种思想的开端联系在一起,而思想的开端决不仅仅是时间意义上的先,它应包含后来无限发展的可能和萌芽,按照黑格尔的理解,真正的开端应当同终结联系起来考虑,因为开端是终结的开端,正如终结是开端的终结一样[1],伽达默尔也有类似的表达:“先行东西的意义正是由后继的东西所决定的”[2]。也就是说,思想的开端不是任意定的,它是在解释学意义上的影响史和效果史中确立下来的,它和一种“道统”联系起来。施莱尔马赫被誉为西方“现代解释学之父”,正像莱布尼兹被誉为“德国哲学之父”一样,就有这个意义。例如,当代伽达默尔的解释学属于辩证解释学(dialectical hermeneutics),这种解释学是与辩证法结合在一起的[3],或者说,它实际上展示的就是解释学的辩证法[4],然而,解释学与辩证法的结合并不是从伽达默尔那里才开始的,早在施莱尔马赫那里就已经自觉地这样做了,而且在伽达默尔之前他就使用过“解释学的辩证法”(der Dialektik von der Hermeneutik)这个概念[5]。伽达默尔解释学的辩证走向在近代完全可以追溯到施莱尔马赫,但两人在这方面的关系目前国内学术界似还缺乏较为明确和系统的比较性的分析和研究,以至施莱尔马赫在这个领域中开一代风气的贡献未能得到充分的认识和估计。笔者认为,从当代的视野出发,回过头来看,他在这个方面的贡献毫不逊色于他将解释学的目标锁定在最高意义的理解,以独到的方式实现解释学由特殊向一般的转析上,因此,本文试图从这个角度作一点探讨,以弥补以往这方面研究的缺憾。
上篇:施莱尔马赫解释学的辩证性与对话性
在西方解释学史上[6],施莱尔马赫可能是第一个自觉、明确地将解释学与辩证法联系起来加以理解和把握的哲学家,也许这同他翻译柏拉图的对话以及长期的神学解经、批判(校勘)和讲道的活动分不开。施莱尔马赫将解释学视为辩证法的一种表现形式,他认为,解释学的任务的完成或实现离不开辩证法,对此,我们从其身后出版的被誉为现代解释学的奠基之作——《解释学与批判》中就可以看得很明显。伽达默尔的学生、西方著名学者J·格朗丹甚至说,这本书实际上就是在辩证法的视域下来阐述解释学的[7]。然而,施莱尔马赫生前却从未公开发表过一部解释学的著作,此书是他过世四年后,由其学生整理、编辑出版的。它主要是由施莱尔马赫的讲课提纲和学生的听课笔记所组成的,不少地方缺乏必要的论证和展开,而且前后思想并不都一致,还带有明显地从特殊解释学向一般解释学过渡的痕迹,这既给我们的理解带来了困难和挑战,也为我们提供了一种创造性的领会的机遇。
施莱尔马赫解释学的直接的理论渊源来自于他的两位先驱——F·阿斯特和F·沃尔夫。前者的影响主要在语法解释和心理解释、解释学循环、天才与个体性方面,后者的影响主要在解释与对话的关系方面[8]。可以说,施莱尔马赫解释学的一些基本因子都可以在这两位先行者那里找到(恰如康德思想中的一些基本因子可以在经验论和唯理论中可以找到一样),他并不否认这一点,然而,施莱尔马赫独到之处在于以辩证的方式将它们融会贯通,并加以深化,从而形成了他的解释学的一大特点。下面笔者想将其有关的思想抽出来逐个分析一下它们在这个方面的联系和特点:
一、严格的解释实践和不严格的解释实践
这两个概念主要是在《解释学与批判》的第一部分的导论中提出来的。我们知道,施莱尔马赫对解释学下过正反两个方面的定义:肯定的定义为:解释学是“正确理解另一个人的语言,特别是他的书写语言的艺术”[9]。这句话可以简括为:解释学是正确理解的艺术。与之相对的否定的定义为:解释学是避免误解的艺术。也就是说这种艺术旨在达到非误解的理解。表面看来,这两个定义是等值的,但后一个的意义更深刻、更丰富、更著名,施莱尔马赫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区分了“严格的解释实践”和“不严格的解释实践”,实际上可以将它们理解为严格的解释学定义与不严格的解释学定义。
根据这个区分可以说,在施莱尔马赫以前,人们对解释学的理解是不严格的,虽然也强调避免误解,但主要针对一些特殊领域所遇到的疑难,如神学解释学、法学解释学、语文解释学等等。也就是说,解释学基本上是作为一种特殊的艺术来看待的,人们一般认为理解是自然的,不理解是偶然的,只有在遇到不理解的东西时才需要解释学,而在其他情况下是不需要这种艺术的,或者说这个时候,人的理解是非艺术的。施莱尔马赫彻底颠覆了这一传统看法,反其道而行之,认为不理解或误解是必然的,自动的,普遍的,因此,施莱尔马赫以一种否定的方式对解释学作了更严格的规定:要在一切地方避免误解[10],用他的话来说,“解释学的事情并不是从遇到不确定的意思时才开始,而是从话语理解开始时就开始了”[11]。由此可见,严格的和不严格的解释实践虽然都涉及到避免误解,但它们的区别主要在于认为误解是偶然的还是必然的,是个别的还是普遍的。
施莱尔马赫主张严格的解释学定义。在这个方面他深受其友人德国浪漫派的重要代表F·施莱格尔的启发。后者有一个基本思想:一切理解同时就是不理解——也就是说,任何理解总带有某种程度上的歪曲[12]。在施莱尔马赫那里,所谓“不理解”(Unverständins/ non-understanding)主要指“误解”(Missverstand/misunderstanding),它与传统的并在启蒙时代得以加强的、起“偶然教导作用”的解释学或解释实践不同[13],他自己始终坚持,不理解或误解永远不可能完全消除,因为一个人无法最终断定将一件事情思考彻底了,想通透了,即使一个表面看来很成功的理解也无法排除仍有误解的可能[14]。施莱尔马赫在这个思想的基础上所确立的对解释学的普遍性的认识远远超过了以丹豪尔、克拉登尼乌斯和迈耶尔为代表的西方近代理性主义的解释学,其辩证意味在于,理解和不理解(误解)是不可分的,而且是可以不断转化的。误解既是消极的,又是积极的,说其消极是指它应被克服,说其积极是指虽然它不可能最终被克服,但却可以对这种克服起不断引导和推动的作用。
施莱尔马赫心目中的不理解或误解部分是由于内容的不确定,部分是由于歧义所造成的[15],因为有误解的可能,所以才需要解释,正如施莱尔马赫所说的,哪里有误解,哪里就有解释学。而解释学的普遍性就是建立在误解的普遍性的基础上的。因为如果误解只是偶然产生的,不是必然和普遍出现的,那么解释学就只有偶然性,没有必然性,只有个别性,没有普遍性。从严格而非不严格的解释实践来看,既然误解是不可能最终避免的,是自发产生的,那么理解在任何时刻都是必须的[16],这样理解和误解就达到了统一。不过,尽管绝对的理解是人达不到的,但是避免误解的要求仍是正当和应该的。换言之,理解始终伴随着误解的可能性,因此,理解始终伴随着避免误解的任务。这种建立在误解普遍性基础上所引申出来的理解的普遍性的要求,是解释学超越方法进入到方法论、超越“小学”进入到哲学的前提,同时它也构成了施莱尔马赫的辩证解释学的一个出发点。由此可见,施莱尔马赫似乎成了一个分水岭:在他之前的西方解释学属于不严格的范畴,从他开始,以后的西方解释学进入到严格的范畴。伽达默尔深刻地指出,施莱尔马赫解释学的特殊成就就是建立在这种区分之上的[17],他对西方解释学的普遍性或哲学转型的贡献只有从这个角度去理解才会深刻、到位,否则就会流于一般化,而且无法将他同以前的理性主义解释学区别开来。
从认识论上看,施莱尔马赫以理解本身而不是以理解的对象的特殊性作为探讨的目标,而且他的理解总是与误解联系在一起考虑。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他所谓的“误解”或“不理解”不只针对文本,“在最一般的意义上”,还“包括母语和日常生活”[18],这种说法突破了语文学的空间,将解释学引向一种普遍意义的哲学。正如伽达默尔所指出地那样,施莱尔马赫作为近代将解释学发展为精神科学一般方法论的创始人,并未将理解的艺术只是限制在文本的范围内,而是将其扩大到一般人的交往活动中[19]。解释学后来的发展正是沿着这个方向进行的。不过,对于施莱尔马赫来讲,从误解的普遍性不仅具有消极的一面,更有积极的一面。理解就是一个误解不断产生又不断消除的过程。
二、语法解释和心理解释
这两个概念所反映的思想构成了施莱尔马赫解释学的基本内容。它所依据的是语言和思想的划分以及理解的双重性,语言部分涉及到语法解释,思想部分涉及到心理解释。其要义为:在解读文本时,我们所面对的是作者留给我们的语言。一方面,语言含有公共部分,它是客观的,超个人的,其用法为约定俗成,不以作者和读者的个人意志为转移,对这部分的理解和把握要求语法的解释(施莱尔马赫在个别地方也有将它表述为“语文学的解释”的倾向[20])。但另一方面,语言作为作者自己的思想情感的表达又具有主观性或个体性的一面,因此,仅仅停留在一般的语法解释上是不够的,还必须补充进“心理解释”(技术的解释),因为语言同时折射的是作者自己与众不同的内心世界、特异的表达风格或天资(康德意义上的“天才”),总之,是反映他个性的东西。心理解释在施莱尔马赫那里一开始就具有了,并且由于他而进入到解释学。施莱尔马赫这个方面的思想显然有虔信派的影响,但值得注意的是他将心理解释同人的生命活动联系起来了,而不是限制在狭隘意义上的人的意识活动范围,这是它能够通向后来的德国历史学派的解释学[21]和狄尔泰的生命解释学的契机,也是他们尤其是狄尔泰十分重视他的心理解释的根本原因。施莱尔马赫后来愈来愈强调心理解释的重要性,更加预示了这一点,而且他自己的主要贡献以及浪漫主义的解释学特点也主要体现于此。
语法解释和心理解释的辩证性在于施莱尔马赫看到了作者使用的语言既具有普遍性或同一性,又具有个别性或差异性。语法解释让个人消失,所显现出来的只是语言,与之相反,心理解释让语言消失,所显现出来的只是个人。尽管语法解释强调语言的普遍性、公共性,心理解释强调作者应用语言的特殊性、个体性,但施莱尔马赫明确地指出,二者的地位是平等的,无高低之分,无先后之别,它们相互作用,相互补充,一方的实现须以对方的实现为条件,正确的理解需要语法解释和心理解释相结合,无论忽视哪一个方面都是片面的,从而对作者的理解都不可能真正达到。虽然我们可以并且有必要在理论上将语法解释和心理解释区分开来,但在现实中是做不到的[22]。如果将两者分开,就会陷入到一种形而上学的“抽象”[23],在笔者看来,这种抽象是相对辩证法的“具体”而言的。所以施莱尔马赫直截了当地说,“不存在两种解释,而是每一种解释必须完全达到这两者”[24]。
就其独特的贡献――心理解释而言,虽然它是以个体的创造性和差异性为基础的,但施莱尔马赫没有忘记补充这一点:人与人之间具有一种在先的联系,这种联系是先天的,但却是主体间相互勾通的一个前提条件,没有这个设定,心理解释就不可能有着落。这就是为什么施莱尔马赫提出了心理解释之后又要提出一种“个性的美学的形而上学”或“泛神论的个性形而上学”[25]的原因。因为他试图以这种形而上学来保证其心理解释的有效性。虽然他的出发点是先验论,但他力图要解决的是理解中的差异性和同一性之间的矛盾问题。
与之相关,在1832年的心理解释的的讲座中,施莱尔马赫明确表达了一个非常重要的解释学辩证法的思想,那就是:理解建立在人与人之间的同一性和差别性的基础上,如果只有同一性没有差别性,我们就不需要理解,因为你讲的,就是我所具有的;如果只有差别性没有同一性,我们就不能理解,因为你讲的是我完全不具备的。只有同一和差别的统一,理解才是可能的和必要的[26]。这里同一是理解的基础和所要追求的,而差别是相对可以消除的。由此可见,仅这一条就能说明解释学就在辩证法中,离开辩证法,解释学寸步难行。虽然施莱尔马赫是在心理解释中讲到这一点的,但它的意义却是根本的、普遍的,可以上升到理解何以可能这个自康德以来就凸现出来的那个高度来加以认识。
三、解释学的循环
解释学循环是解释学的辩证法最典型、最集中的体现。在施莱尔马赫那里,解释学循环贯穿于语法解释和心理解释之中,并构成了它们的基础。诚然,这个理论并非施莱尔马赫首创,可是相对其先贤同辈他却对之作了最完备、最充分的阐述和发挥,因而产生了更大的影响。从这种阐述和发挥中,我们可以看到,尽管解释学循环的形式不止一种(如部分与部分之间也能构成循环),但最基本的却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即整体与部分的循环:整体的理解要通过部分,部分的理解要通过整体。反过来讲,离开了部分,整体不可能得到理解;离开了整体,部分也不可能得到理解。这种表述具有矛盾或悖论的特点,但却反映了理解的实质。作为对立面的双方,整体不是部分,部分也不是整体,它们之间的贯通或同一,需要通过一种反复、持续地相互作用,最后会达到质的“飞跃”,从而实现整体和部分同时被理解或照亮。如果没有这种飞跃和渐进过程的中断,整体和部分同时被理解和照亮是不可思议的。这里,施莱尔马赫突出了通过一种直觉的力量去达到整体和部分关系的统一,这种统一具有一种豁然开朗的顿悟性,类似柏拉图《会饮篇》中的女先知狄俄提玛对美本身把握的描述,这中间有一个跨越和接通,而与黑格尔强调的理性一步一个脚印地艰苦劳作的过程,反对谢林用开枪的比喻来形容通过直觉直接把握到绝对不同。
在这里,人们不难看到,对解释学循环的有效性的揭示,形式逻辑是无能为力的,只能依靠辩证法,施莱尔马赫的相关论述就体现了这一点,他认为:在这种循环中,整体与部分既相互对立,相互依赖,互为对方的基础和中介,它们既矛盾,又统一,它们之间虽有界线,但这个界线很难划清。任何理解和认识总表现为这样一种循环的关系,并且在这种循环中不断前进和深化,所以,解释学循环是理解的本质最恰当的描述,不存在任何逃避整体和部分关系的理解,离开这种循环,一切理解和解释就根本没法进行[27]。后来的海德格尔讲得更加深刻:无论将这种循环视为恶性的去加以避免,还是将其视为不可避免的不完善去加以接受都是对它的误解[28]。
解释学循环所涉及的整体与部分的关系实际上也就是一种语境或上下文的关系(context, linguistic area, surroundings),意义是由它确定的,施莱尔马赫已经说明了这一点[29],由此,可以将它和语境主义(contextulism)联系起来。施莱尔马赫并没有孤立地去谈解释学循环,而是主要结合着语法解释和心理解释来阐述的。具体来说,整体和部分的循环关涉到两个方面,一个是文字的,一个心理的乃至生命或生活的,换言之,它既体现在语法解释中,也体现在心理解释中。
语法的解释学循环在西方源远流长,它可以追溯到古代修辞学的传统。近代早期的路德、梅兰希顿以及后来的阿斯特等人都已涉及到。在圣经解释传统中就有所谓“A text without a context is only a pretext”(文本若无上下文就只是饰文)的说法[30]。按照笔者的理解,这句话的意思是文本一旦脱离了上下文便可以作任意性的解释,在这种情况下,文本就只不过成了一个“借口”、“托辞”(pretext)或者说“借题发挥”了。它从反面告诫人们,文本的意思取决于语境或上下文,“Context is king”(上下文主宰一切),不仅圣经如此,一切文本皆如此。
语法解释与语言的一切形式相关[31]。语词的意义在上下文之中,是由具体语境决定的,在这里,文本就是词典,上下文就是界定。例如,句子中最基本的是主谓关系,这两个对立的成份相互决定:主语的确定性是由谓语所赋予的,谓语的确定性是由主语赋予的[32]。语句的其他成份如宾语、定语、状语、补语等都有类似的循环关系。
语境或上下文是整体,但这个整体是相对的,而包含于其中的部分也是相对的,这里整体和部分只有在来回的循环中才能达到统一,它们之间的关系类似一个生命有机体,施莱尔马赫多处强调这一点。在现实的理解中,这个循环是一个由近及远的过程,即由最近的上下文,如一个词所在的词组或句子,然后推至较远的上下文,如与之对相应的段落、篇章、全书、作者其他相关的书籍,该时代别的作者相关的著作,总的时代精神和时代风格,作者的时代和上一个时代的关系,同下一个时代的关系……,等等。按照笔者的理解,这里每一个“点”后面都是“线”,“线”后面都是“面”,“面”后面都是“体”,这个“体”是可以无限伸缩的,它甚至可以将整个宇宙容纳或投射进来,如果这个循环能无限进行下去的话。问题只是作为历史的、有限的人类做不到这一点,这最终决定了他们的理解和解释永远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
如果说施莱尔马赫解释学的贡献更主要体现在心理解释方面,那么表现在解释学循环上就在于他没有停留在语法解释,而是扩展到了心理解释,但这是一种类推的结果,同时也表明了语法循环在施莱尔马赫整个解释学循环理论中的基础性地位,他明确地指出,心理解释中的整体与部分的关系类似语法解释中的整体与部分的关系[33],一部作品或一部著作属于作者生活或生命的一部分,它作为其生命的特殊阶段的表达与他的生命的其他阶段有关,因此,对它的照亮有待于对其整个生命或生活的把握。一个人必须建立起对作者生命或生活整体和其中的各个部分关系的认识[34],否则,就不能达到对他的真正理解。
这样,施莱尔马赫的语法解释(语言)和心理解释(思想)的理解最终归结于生命,每一件作品都建立起自己的词汇学,每一句话乃至每一部作品都是一个生命的有机整体,语法解释与心理解释相互作用,前者最终要归结到后者,作品的统一应理解为作者的生命,解释学循环的整体和部分的关系也就是生命的关系[35]。这些思想通向后来的狄尔泰的生命哲学和生命解释学,同时,也反映了德国唯心主义-浪漫主义的传统。这种从有机的联系和发展的角度去看待事物的立场,含有更多的辩证法的精神和眼光。
值得注意的是,当施莱尔马赫明确地指出“每一种表达只能通过它所属的表达者的整体生命(生活)来理解”时,显然就已不限于狭窄或一般意义的心理解释了,而是通向生命解释或生活解释,也就是说,施莱尔马赫最终“关心的是文本所属的‘生活的整个领域’,而这意味着,首先,我们必须知道作者‘作为一个历史的人他生活的整体’”。从这一点上,我们看到了解释学循环开始向历史意识或历史主义的过渡,二者能够达到内在的一致,由此施莱尔马赫得出这样一个结论:作者(体现于他的作品——部分)只是通过他的时代(整体,上下文)被理解,也就是“一个作者的时代的历史是用以理解作者的整体”[36]。而这一点恰恰是后来历史学派,尤其是狄尔泰所要努力的方向,并自觉地集中在精神科学的领域,但源头却在施莱尔马赫那里。经过狄尔泰的努力,这个方向可以进一步通达海德格尔的此在解释学和伽达默尔的哲学解释学。过去学界看到海德格尔、伽达默尔所代表的新解释学与以施莱尔马赫、狄尔泰为代表的古典解释学之间的对立和区别较多,而看到他们之间的联系和可通融性较少。实际上,施莱尔马赫在解释学循环方面就充分体现出他作为“西方解释学之父”的意义,他的思想已隐含和预示了这样一个解释学循环发展的轨迹和方向:语法的循环→心理的循环→生命(生活)的循环→历史的循环→此在的循环。
另外,在谈及语法解释的循环和心理解释的循环时,施莱尔马赫还提到了两个具体的方法:“比较”(comparison)和“预期”(divination)。前者主要针对语法解释,后者主要针对心理解释;前者是客观的,后者是主观的;前者是理性、分析的,后者是直觉、猜想的。它们既是两种有区别的方法,也是两种互相依赖的方法,彼此不可分离,都要返回到对方。无比较的理解不存在,无预期的理解也不存在。预期的方法寻求对作者个人的直接理解;比较的方法要求将作者纳入到一个类型的下面去理解。“预期从比较中得到证实,比较从预期中达到统一”[37]。这里面包括有调整的意思,它同波普尔的“猜想”与“反驳”、贡布里奇的“预成图式-修正”有近似之处,只不过前者重在文本的理解,后两者重在科学或艺术的认识。语法解释和心理解释都要用到这两种方法,预期属于一种整体的理解,它的精确化不是一次实现的,而是要通过对部分的理解性的比较来加以调整和改进的,它需要不断地来回反复,以达到所谓作者的本意或意图。比较和预期实际上还涉及到知识与前知识,理解与前理解的辩证关系的问题,否则就不可能进入到解释学循环[38]。从这里我们也可发现他与海德格尔、伽达默尔之间的某种联系。
总起来看,施莱尔马赫在解释学循环方面对前人的观点是有较大推进的,且不说它更加完整和系统,至少我们感到它既不像路德、梅兰希顿那样主要集中于语文学和修辞学而理解得过窄、过小,也不像阿斯特那样主要从谢林的唯心主义的同一哲学出发而理解得过泛、过大,而是将其定位于语法解释和心理解释这两个方面。施莱尔马赫所表述的“解释学循环”中整体与部分具有相对性,统一性,循环是多层次、多维度的,由内向外、由浅入深:从文字到心理,再到人的生命、生活和历史。解释学循环包括文本但不限于文本[39]。他的这一看法(尤其是其中的心理解释和心理循环的思想)实际上已有从认识论-方法论的循环推进到本体论的循环的倾向。后来的狄尔泰以此为基础,发展出生命哲学和生命解释学,从而为过渡到海德格尔、伽达默尔的本体论解释学循环准备了条件,这之间可以看成是一个“三级跳”,这个三级跳的第一跳是由施莱尔马赫完成的,它影响了后面的第二跳和第三跳。
四、我们能比作者理解他自己理解得更好
在施莱尔马赫那里,解释的目标有二:首先要能准确地理解作者,即像他理解他自己那样来理解他,然后要能比作者理解他自己理解得更好。他对解释学最低的要求是理解不能产生矛盾,也就是说我们的解释要能为文本所容纳,而更高的要求和最高的形式则是要在所有的关系或上下文中去重构对象,实现“比作者理解他自己理解得更好”[40]。
在施莱尔马赫之前,西方解释学史上未曾见到有人明确提出过这样的观点。人们普遍的共识是把握作者的原意,避免误读、误解,作者对自己的解释具有绝对的权威性[41],其次是最初的读者或听众的解释。只是在一般情况下,作者已经不在场了,最初的读者或听众也不在场了,这才有了一个正确地回到作者原意的问题,于是也就有了理解的艺术——解释学——的需要。施莱尔马赫虽然没有突破这一点,但他的这一著名论断已悄悄地产生了某种耐人寻味的革命性的变化,它是受康德的影响提出来的,后者的第一批判有类似的说法[42],而根本的影响则来自于康德的第三批判中的天才论美学。根据这个学说,天才的作品都是独创的,同时又是无意识的,因此,我们能通过将作者无意识成份带入到意识中来,去达到比作者理解他自己理解得更好(但注意:不是按照读者自己的意愿或好恶去修改或更正作者的观点,以实现所谓比作者理解得更好)。虽然这并没有从固守作者原意的传统观念走出来,但却打上了浪漫主义的烙印,为解释学增添了新的内涵,突出了读者与作者之间的关系。伽达默尔敏锐地抓住了这一点,指出,浪漫主义解释学已经意识到,作者并不是他自己的最权威的解释者,对作者的理解只有在读者能动的参与和作用下才能完成。这同以往的解释学,包括浪漫派之前的近代理性主义解释学所主张的观点相比,是一个重要的进步,它在承认作者的创造性的同时也承认了解释者的创造性(尽管这种创造性是有限的),可以说,施莱尔马赫在古典解释学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肯定了读者在理解过程中的能动性,并且成为通向伽达默尔的效果历史、视域融合的辩证解释观的一个重要的过渡和桥梁,虽然他尚未达到伽达默尔那种境界和水平。
此外,在施莱尔马赫那里,我们能比作者理解他自己理解得更好,这种更好永远不是最好。因此,理解总有值得进一步发展和改进的余地和空间,而不会到顶,意义永远在发展和充盈之中,更新、更恰当的理解总在等待着我们去发现和敞开。正因为如此,伽达默尔认为,施莱尔马赫是“效果历史的始作俑者”[43],他的眼里的“意义(Sinn)只是对所指(Bedeutung)的不断趋近的近似值”[44]。前面提到过的施莱尔马赫的误解的普遍性的积极意义也与这里所谈到的内容有关,伽达默尔甚至认为,“我们能比作者理解得更好”这句名言“包含了解释学的全部问题”[45]。
从以上四个方面的清理和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到,施莱尔马赫的解释学思想的辩证性是相当突出的,这主要表现在他总是从矛盾的两个方面的对立统一中去把握、揭示解释学的基本原理和规律,比如“严格的解释实践与不严格的解释实践”涉及到的是理解与误解的辩证关系;“语法解释与心理解释”所涉及的是一般与个别的辩证关系;解释学循环涉及的是整体与部分的辩证关系;而“我们能够比作者理解他自己理解得更好”所涉及的是作者与读者的辩证关系。总之,这种表述方式构成了他的思维一大特点,伽达默尔就明确地指出了这一点,他说,施莱尔马赫经常将两极性的辩证法运用到解释学中[46],他“把理解辩证地规定为主观性和客观性、个体性和同一性的内在相互作用里”[47]。而这也与当时的整个德国唯心主义-浪漫主义的总体精神和追求相一致,从而使他的解释学在近代达到了高峰,并影响到后来。下面我们再转入到其对话性的分析。
施莱尔马赫的解释学有两大重心:一个是语言,一个是思想。凡读过施莱尔马赫的《解释学与批判》的人,想必都会对此留下深刻的印象,但实际上语言终究是基础,因为作者文本的客观性和主观性最终是通过语言表达出来的,没有人能无语言地思想。从这个意义上讲,施莱尔马赫的解释学是围绕着语言展开的。施莱尔马赫讲过一句令伽达默尔津津乐道的话——“解释学的前提只不过是语言”[48],也就是说,除了语言,解释学没有其他对象。语法解释也好,心理解释也好都离不开语言,而且施莱尔马赫对语言的理解由语文学的角度逐步突出对话的角度。这样,他的解释学也就从“理解的艺术”变成了“语言的艺术”,进而变成了“听”和“说”的艺术。
众所周知,无论解释学还是辩证法在西方都有逻各斯的起源,语言问题不仅是施莱尔马赫解释学的重心,而且也是他的辩证法的重心,他将辩证法定义为说话原理的学说[49],对于他来讲,解释学和辩证法的共同特点在于两者都涉及到语言的表达和应用,涉及到真理或意义的探索与发现。解释学的辩证性和对话性存在着内在的关联,两者可以相互涵盖,但前者最终都落实到后者。这里之所以将它单独列出,旨在突出辩证法同语言的联系,而这也正是施莱尔马赫解释学的特点。不过需要再次强调的是,施莱尔马赫对语言的理解明确地朝着对话的方向发展,这愈到后来愈明确,在他眼里,理解就是对话,而对话也就是相互理解。这样,他的解释学最终与对话辩证法溶到了一起,并且还追溯到柏拉图。正如伽达默尔所说,施莱尔马赫“注意到了辩证法的古典源头”,并“将柏拉图的引导谈话的艺术作为他的出发点”[50]。
施莱尔马赫之所以如此,是有着一定的历史条件和背景的。从某个角度看,辩证法从古代到近代的发展也就是从“对话”向“独白”的发展,黑格尔的思辨辩证法是近代独白辩证法的最大代表。然而,在与他同时代的德国浪漫派那里,却有着一种重新回归对话的倾向或暗流,F·施莱格尔、施莱尔马赫都是其中的重要代表,回到对话旨在回到辩证法的本义,回到语言创造性的活力,打破独白所带来的独断和僵化,正如伽达默尔所指出地那样,“浪漫主义时代最深刻的推动力之一就在于相信谈话是一种特别的、非独断的、无法由独断论取代的真理源泉”[51]。尽管这在当时并未成为思想之主流,但在20世纪60年代以后却蔚为大观,并逐步演变成当今世界哲学之主旋律。在这个方面,应当说施莱尔马赫以及他所相属的德国浪漫派功不可没。
施莱尔马赫对这个方面的揭示,旨在偏离当时盛行的理性主义,将它同人的具体活动、生存联系起来,在这点上,可以说,伽达默尔的对话哲学或对话解释学是对浪漫主义传统的发扬光大。因为早在他之前,施莱尔马赫就明确地将理解比作日常生活中普遍存在着的对话,并要求将作者(author)与读者(explicator)的解释学关系变成讲者(speaker)与听者(listener)的对话关系,而且还指出,真正的文本具有对话性(dialogical character),它由作者和读者的共同的东西来解释[52]。伽达默尔说得好,“解释学的任务向‘有意义的对话’(das bedeutsame Gespräch)的拓展——这是施莱尔马赫的特点”[53]。而这个特点恰恰是后来西方解释学发展的一个方向。
施莱尔马赫的解释学的最终目标是要在作者和读者之间建立起一个类似原初的听众和原始的讲话者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也就是一种对话的关系和相互理解的关系,因为通过文字进入到作者的心灵只能通过对话[54],他的解释学循环的思想就是在对话的关系中制定的,对他来说,这种循环在于推动作者说话,读者听话,因为“倾听”就是去理解,听的目的是为了“听懂”。由此看来,施莱尔马赫对理解的对话性的强调实际上是他的语法解释和心理解释的统一,其意义后来的伽达默尔作了充分的肯定:
施莱尔马赫的解释学由于把理解建立在对话和人与人之间的一般相互理解上,从而加深了解释学的基础,而这种基础同时丰富了那些建立在解释学基础上的科学体系。解释学不仅成为神学的基础,而且是一切历史精神科学的基础[55]。
概观之,施莱尔马赫的解释学的辩证性与对话性是不可分的,如果说,误解是施莱尔马赫解释学辩证法论述的起点,那么对话则是其解释学辩证法论述的归宿。这是因为为了实现向理解的转化,误解的可能性和普遍性推动着语法解释和心理解释,从而进入到解释学的循环,并不断地去追求象作者理解得一样甚至比作者理解得更好,而这一切都必须要落实到解释学的对话上。误解的普遍性以及向理解的转化是解释学的对话永无止境的内在动力,而解释学的对话则在不断地实现着这种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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